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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之经营税务登记及纳税义务!

浏览1802次 2019-05-09

电商创业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的随意,自从今年11日的《电商法》开始推出之后,电商创业已经有相关的规定严厉要求着创业者的相关创业方式和方向,下面就来讲讲关于电商创业经营者在经营电商平台的网店过程中,应该如何处理纳税和税务登记问题呢?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税务登记及纳税义务进行了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以上规定是概括性规定,具体实施时应适用税收法律的专门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是两项不同性质的义务,市场主体登记义务不是纳税义务和税务登记义务的前提。也就是说,依法无须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仍然需要履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义务。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以看出,在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履行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义务方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负有提示和报送信息的义务。这是因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最先也最便于获取经营者信息变动以及经营情况,除了有义务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外,还应当将平台内经营者的纳税身份及相关信息依法报送税务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仅承担提示和报送信息义务,并不承担代替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义务。只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尽到上述义务,如果平台内经营者不履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义务,责任承担主体是该平台内经营者。

以上就是关于电商创业经营人在进行猫店淘店等电商平台店铺经营过程中,经营纳税和缴税义务内容讲解,如果对于电商创业经营的方式有其他的想法的话,不妨到易店无忧咨询有关网店转让的相关问题,及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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